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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萍mammy
時間:2014-02-21 12:14:44
醫師您好: 女兒目前11歲(小五),她在8歲時因車禍導致在顴骨的地方,靠近眼睛下方有留下幾條黑色疤痕(皮膚外觀是光滑的摸起來沒有疤),醫生表示可能是因為車禍當時地上的細沙.石頭卡在皮膚裡當時沒清乾淨,後來傷口癒合後皮膚又增長,以致於有黑色素在裡面,需要雷射或磨皮治療,但醫生建議我等她國中後甚至有的醫生說要等18歲後才能去治療,但由於黑色疤痕很明顯,路上常遇到有人會問說妹妹妳的臉沒洗乾淨髒髒的或一直問她為什麼有疤痕,每次解釋她都會想起車禍而害怕,自信心受打擊,想請問醫生在法令上有限制18歲以上才能雷射或磨皮嗎?如現在的年紀去做會有什麼風險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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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彥吉醫師 (周彥吉 醫師 )
時間:2014-03-11 22:19:29
是沒有限制18歲以上才能雷射,只要父母同意即可. 以現在的年紀只要能配合,打雷射的時候不要亂動,是沒有太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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