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稍稍多喔!
****我在11/4購入一台號稱模仿人類睡覺時的狀態,來誘捕蚊子達到滅蚊的目的,我特地詳細的看了說明書,他說如果人也在室內睡覺並且開著機器效果並不大,所以有一天我早上出去就在約3坪的房間中間放著補蚊器,還用小桌子 墊高(說明書上說要離地板一些距離較好),很巧的是我親眼看到牆壁上有一隻蚊子,心想晚上回來蚊子應該在盒子裡了吧,結果晚上回家
蚊子 還在牆壁上,補蚊燈裡空空的!!................
***先生叫我退貨,於是直接打電話給補蚊達人蔡先生,他" 原本 "態度很好一直跟我解說原理,無奈我親身體驗是如此,還是堅持退貨,蔡先生也說 "好",也說會退運費給我
**今天11/11他打電話來說,我沒寄回發票而且補蚊燈外層的塑膠套也不見(講話口氣變了,態度變差),因為版媽都會對發票,所以找了很久根本沒找到,他堅持有開發票就要我出發票的稅金,金額不多,可是卻讓人感覺服務品質很差勁
*目前還沒退錢,不知道還會不會用甚麼理由來搪塞???
"他堅持有開發票就要我出發票的稅金,金額不多,可是卻讓人感覺服務品質很差勁"
您好, 我是蔡先生..
依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 郵購, 網購有七天審閱期, 但退回時,須將物品恢復原狀..
您寄回時, 的確遺失發票及塑膠套, 但我們並沒有為難您, 我們還是依規定返價您價金, 但發票遺失一事, 經向國稅局詢問, 回覆如下:
若遇解約狀況,首先,必須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將存證信函內的解約訊息通知於企業者,(另可向各縣市的消保官申訴),以求證據保存。惟若保存之資料遺失,如:購物發票遺失,企業經營者亦不得以消費者無發票,而拒絕消費者七日內解除契約,惟因遺失發票係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故"業者得予扣除必要之稅金"。
我們出貨時, 每張發票上都會備註客戶訂單編號, 我們也告知您"發票號碼", 請您協助將發票找回, 寄回給我們, 我們才能全額退還給您, 如果您無法找到發票, 我們也只能依法扣除您必要稅金, 敬請見諒..
當天若語氣較急, 造成您不愉快, 敬請見諒..
相信您也己經收到我們退款及我們的電話通知..
而您所提退貨一事, 大部份客戶在購買我們產品前, 會先看過我們部落格或網路上產品使用介紹, 或於使用後, 效果不如預期, 也會email 或打電話給我們客服專線. 而他們也都能按照我們建議使用, 而能達到預期的滅蚊效果. 因此, 我們退貨率極低(0.1%下)..當然離我們設定的退貨率0.01%, 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若因個人因素或其它考量, 不能按照我們建議施放我們產品, 以致不能達到預期效果, 我們也深表歉意, 未能讓您跟我們其它客戶一樣可以享受我們捕蚊器為他們帶來的好處, 我們也會再加強溝通及表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