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局網頁有公告: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正常班(週休2日)工友(含技工、駕駛)於本(99)年5月1日勞動節逢星期六時,同意於次週星期一補假1日,如因工作需要,得採輪休或依規定發給加班費辦理。本案如仍有加班費發給疑義,可逕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瞭解。(相關規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業於93年4月28日局企字第0930062107號通函各主管機關有案)
http://www.cpa.gov.tw/ct.asp?xItem=7832&ctNode=235&mp=1
我們公司是完全遵照人事行政局的行事曆,希望真的可以多放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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