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要生了,因為勞保有中斷所以在5月找工會重新投保
我找的是保險公會,因為之前有做保險後來也轉成PARTTIME
所以這次我也是重新進公司登錄作PARTTIM的業務有保一些強制險
只是業績不夠可能幾個月要重新登錄一次
我有問過勞保局他說公會的也可以領生補助
但是之前有聽說勞保局對於公會要申請的生育補助查很嚴
要確實有做這個行業的人才能申請
我會一直到生都保持在公司登錄的狀態
也會有很少許強制險的傭金匯入我的帳戶
我覺得這樣應該算是有在從事這個行業吧???><"
我有問公會他們是說只要有保險公司登錄證即可
而且因為保險性質比較特所以沒問題
我還是很怕不會過阿?
最近國保可以領了我也在想要不轉回去好了
只是差2000元,但是又覺得轉來轉去很麻煩
可是如果到時候勞保領不到那還不如現在就轉國保
有媽咪是從保險公會申請生育補助的媽?
可以分享一下過程?謝謝^^
to樓上的媽咪:
我想公司證明應該是不用八??
因為現在電腦都可以查拉^^
年資幾年幾月都清清楚楚
重點是,之後的的生補助是否會過關
不知道他門是怎麼認定的?
而且公會一定要加入滿6個月才能申請生育補助嗎????
這樣我有點拼耶>
我受孕的時間是在二月那時沒有工作也沒勞保
今年五月投保時懷孕大概滿三個月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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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公)會投保
是可以領取生育給付的
但
媽咪,依妳上述情況看來
妳受孕的時候並沒有勞保身分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第二項規定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
第二款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
而分娩或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勞保局生育給付請領資格第3條
http://www.bli.gov.tw/sub.aspx?a=fcqNNB3OEQY%3d
1.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2.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3.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妳是無法請領生育給付的
我建議妳可以致電勞保局生育給付科
(02)23961266#2262
把妳的問題再請問一次(受孕時未具被保險人身分)
妳應該可以得到答案
我剛有打去台北也打去台中問了....因為我在台中
答案都一樣
1.現在有放寬的~~~去年改的喔
在"受孕期間"沒有勞保是沒差的,只要"孕期中"有投保即可,
也就是說就算是生時沒勞保也可以!
例如:是在第3個月加保到第8個月,其他1~2及9~10都沒有勞保身分
不過我應該還是會加保到生....
2.重點是累計要達280天,從開始保勞保算起不管是第幾胎都一樣
例如:我的年資是從91起第一次加保到現在100年共累積了約5年資
雖然93年有生老大,那時年資約2年,已領過一次
到今年100生老二,年資還是算5年,不用扣除2年
3.我直接去工會申請就可以了,她們說我是會員原則是應該都是OK
我就一直保持PARTTIME的身分應該就可以了
所以樓上的媽媽,現在制度有改了喔
不過感謝你提供電話
其實我一直很怕打電話去問
不過因為你說這樣讓我嚇死啦
就趕快問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