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哲學 (很值得看)
不用太驚訝,看完這篇文章後,你重新檢視你的保單,可能會發現該保的沒有保,不需要保的保險保了一大堆。
首先,我問你,台北市最高的大樓是哪一幢?嘿嘿!不用懷疑,就是101 。
新光是什麼公司,喔!可能很多人都知道,那是一家保險公司。
如果你有到過舊金山,走過市區,你問問當地的人你所看到的最高的樓的擁有者,不用懷疑,許多人都會告訴你是保險公司所擁有的。
不僅台北市如此,舊金山如此,在世界的許多有名的大都市中最高的樓層,大多數都是保險公司所擁有。
喔!你會不會覺得有點訝異!原來這個世界當中,保險公司竟然是這麼賺錢的行業!
如果你有接觸過保險公司的營業員或是推銷員,那麼你會發現,保險公司最希望你保的是壽險。
如果你要保壽險,你會發現有許多的名詞,保完二十年,每年領回多少錢。或者是可以增值等等。
其實保險公司最賺錢的部分就是壽險了,因此這部分如果銷售愈多,營業員的獎金就愈多喔!
其實,這些都是保險公司最大的利基。
如果你有一個概念,那就是42法則,那麼你就會發現,其實,你是每年繳了很多的錢讓別人獲利去了。
什麼是42法則,那就是假設年利率是7%,那六年後你的資本就必須變成二倍。
如果年利率是6%,那麼同樣一筆錢,七年後就該變成兩倍。
如果你有這種概念的話,那許多保險公司的投資保單,你仔細想一想,其實,對於投保人來說並不是很划算的。
那麼你該怎麼投保?其實,最重要的是必須考慮自己的年紀,還有家人。當然,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
然而,有關於醫療保險的問題,大家別忘了,現在在台灣的人民,我想大概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民。
因為所繳的保費,實在很低廉,然而都可以享受到五星級大飯店的醫療享受。
(雖然不知這樣的保險可以持續多久,但是,台灣人民的醫療保障,其實以其所付出與所享有的,大概全世界許多地區的國家和人民都要羨慕死了,我相信,如果美國的大多數人民知道台灣的醫療福利的話,搞不好都會偷渡來台,想要成為台灣人!)
現在很多人在投保時,可能都會想,醫療保險該怎麼投保才划算?
由於,全民健康保險早已經將大多數的醫療保險涵蓋住了。
所以,如果你的年紀輕,那麼你在投保時,應該加重意外所造成的住院部分。
而如果你年紀大了,可能可以把疾病住院的部分加高。
通常,許多保險公司的利基是在於壽險保單。所以會有一張主契約。
個人覺得最有利投保人的是投保最低壽險保單,現在好像最低的保單都是50萬元台幣的樣子。
其實,投保的觀念應該是,一群人拿了一筆錢出來。共同承擔風險,如果有人出了風險,則讓其拿去用。
因此,保險公司的保單,真正具有這樣功用的,通常是副契約。
如果你詳細檢視各家保險公司的保單的話,副契約才是真正的保險契約。
然而,保險公司卻一定要你投保主契約。
而所謂的主契約,都是一些打著期滿領回多少,或是活著愈久領愈多的口號。
在你投保時,一定會引誘你買愈多,因為你買愈多的話,公司愈賺,而業務員的獎金愈高。
結果你可能買了一大堆保險,但是,萬一生病住院時,卻領不到任何保險金!
而我個人的想法,最有利的方式,其實,應該連壽險部分的部分都不保最划算。
然而,沒有一家保險公司有這樣的保險方式。
因此,通常我會選該公司最低的主契約的保單。
如果是50萬元的主契約,然後,保險公司很會算,投保人當然也要會精打細算。
最有保障的部分,其實,就是副契約了。通常如果你買最低的壽險後。
然後再買一些住院醫療的副契約,通常加加減減,可能剛好是最低主契約保費的一倍。
其實,如果你一年投保保費二萬四千元左右,會保的話,其實,真的很足夠了。
一年的保費二萬四千元左右!你可能會嚇一跳!怎麼那麼低!
如果你向你週遭的人隨便問一問,可能一年保費都是七萬至八萬元,我甚至聽到有的人一年保費十六萬元。真恐怖!
真的需要花那麼多錢才會有完整的保障嗎!花那麼多錢,真的該保的都保了嗎!有時候我都很懷疑。
在住院給付的部分,通常有兩種保單,一種是實支實付型的,另外一種則是定額型的。
在我的看法當中,實支實付型的保單,是一種騙人的保單。為什麼?
在全民健保施行後,民眾就醫,同樣疾病,單次住院同樣疾病的支付上限是一萬五千元左右。
如果你保實支實付型的。因為健保幫你付了大多數的醫療費用後,其實,你從保險公司領不到真正的給付。
所以,這種實支實付的保單,對大多數有全民健保的民眾來說,根本就是多餘的保單。
事實上,個人覺得那是一種騙人的保單(個人感覺,不代表真的就是騙人的保單)。
那麼,你可能會問投保什麼樣的保單對你最有利(尤其是你有全民健保的基本保險後)?
那我告訴你,最有利的就是定額型。
定額型的保單的意思,就是無論你住院花多少錢,每住院一天,保險公司固定給你多少錢。
因此,你如果因疾病或意外住院的話,每住一天,一你的保額的多寡,保險公司給你一定的基數的錢作為補償。
保這樣的保險單對投保人比較公平。因為投保人有繳全民健保的保費,理應享受全民健保的保障。
而實支實付的保單,因為健保早已幫投保人繳了絕大多數的金錢了。所以,收據上的金錢是相當的少。
保這種保單的人,真的是重複投保,浪費金錢。
因此,在台灣要投保醫療保險的話,應該保定額型的。因此,最有利的,就是將定額每日給付的部分保到最高。
這時候,你會發現許多保險公司奸詐的一部份。
如果你的主契約是50萬元,這時你的住院定額給付的部分最高是2000元/每天。
如果你想將住院定額的部分弄到最高的3000元/每天的話,你的主契約可能就必須加碼到100萬元。
試想,如果你投保50萬元主契約而可以得到2000元/每天的醫療定額副約的話,
當你將保額提高一倍到100萬元,保險公司卻只給你提高1/2倍。
所以,這樣的保險契約對投保人是不划算的。
而我的建議是,你如果覺得自己的健康很重要的話,你可以再投保另一家保險公司,只要你有充分告知的話,都沒問題。
因此,如果你在二家保險公司用最低的50萬元壽險主契約買了2000元/每天的附加保單。
當然比你在一家保險公司用100萬元壽險主契約買3000元/每天,來得划算。
投保有一種基本的概念,保險非投資,如果你想藉由投保而達到投資的目的,其實,是最不划算的。
至於,你想怎麼保?其實,你真的應該要去好好研究保險公司的附加契約。
你想有充分的保障,應當是多保一些附加契約。附加契約的投保金額其實不高,然而卻是最該保的部分。
然而這部分,通常是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刻意忽略的部分。卻是投保人最該研究的地方。
嘿嘿!保險就是保險,如果你把保險當作投資的話,其實,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保險公司呀!
我覺得這篇文章真的很棒!我之前就三退三進的保了三家保險公司,實在是信不過保險公司,可是保險這種事本來就是和保險公司對賭,沒事當然保險公司賺到,那有事時怎麼辦呢?所以我還是保了最低額的,著重在醫療險,而老公由於是業務員,所以醫療險當然更加重,有保就好了!
開版者這篇寫得非常讚!!!
既可以把錢花在刀口上...又可以為自己的權益把關...
因為我本身是在從事相關工作...所以來提供自己一些心得!
事實上...保費及保障有時非常難兩全...
世界上沒有一張完美的保單...就要看您個人智慧來搭配選擇了!
我是建議以一年一期的定期險來做規劃最棒!!!
當有更好的選擇時就可以隨時整合手上的保單!
另外在選擇定期險時...
有些保單上面容易畫大餅來吸引保戶加入...
比方說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保障高達二千萬元!
大眾運輸是指"公車.火車.捷運.有執照的民營客運"這一類定點定時固定路線的交通工具...
但是經過統計...
交通意外發生的機率大多都是自家汽車,機車&不怕死的計程車!!
公車火車捷運發生車禍的機率比上述者還低...
因為機率低,所以保險公司敢以高額保障來吸引客戶!!
並不是指它不好...
而是很多人都被二千萬的迷思給混淆了,反而放棄其他更划算的選擇!
比方說"所有的意外都在保障範圍之內,不只單限於大眾運輸工具"
強烈建議:
(1)醫療險一定要有!在住院醫療補助(所有的疾病=含重大疾病及癌症+所有的意外)都在保障範圍之內,這是最好的方式!
「日額型」主要是針對住院醫療部分提供每天定額的補助,不需單據只需診斷書,因此金額受限保障額度較少。
而「實支實付型」則是針對住院醫療的部分提供實報實銷的保障,保障比較高,但是需要有收據才可以報銷。可以依照本身個人希望的方式選擇適合的醫療保險。
收據只有一張...所以二方面一起來搭配最好!
因為多出來的錢可以彌補無法工作時的收入...
(2)壽險是必要的!可採用二家分擔方式!
例:一家壽險&一家儲蓄險(可以存錢又有壽險保障,金額不用太高,視個人能力而為!)以上都必須要是生死合險(註一)...
(3)愈早規劃愈划算!出生滿十四天就可以投保了!
(4)意外險不管是保險公司保單或是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的保單都可以...
最重要的是比價及項目種類!!因為有一些銀行的保險專案比保險公司還划算...
不但有意外險的補助,住院醫療補助(所有的疾病=含重大疾病及癌症+所有的意外)都在保障範圍之內甚至於連初次罹患的癌症(及重大疾病)都有給付!
而之前的壽險及儲蓄險已經有規劃到只要是身故就會有理賠...因此意外險的比重無需太高!最主要的是我們要取它高額的住院津貼及殘廢津貼,剛剛好可以彌補壽險及儲蓄險不足的地方!!
(5)癌症及重大疾病的險種原本就是保險公司中最貴的一項費用...
當手頭上一些定期險中已有少許補助時...建議把重點放在比較條款上面!
因為有些保險公司在癌症及重大疾病的定義不同,保障的病症也不同...
看到這裡...您應該會選擇了吧...^_^
另外再補充一點!
這是有關於複保險(重複投保)的報導
不管是銀行保單或是保險公司保單...都要問清楚!!
否則如同樓上媽媽的經歷一樣...這是非常令人遺憾的一件事!
而且有很多人都是因為這種案件而對保險產生不信任感!
事實上...如果有主動告知...以及承保單位的書面承保說明(記得...是書面唷!)...
想當然爾...這些令人遺憾的事情是不會發生的!
人最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只剩半條命...
延生出來的費用不但是家人的沈重的負擔...更是一些病人最害怕的心魔!
保障是一定要有的!而且慎選保險公司是必要的!!!
註一:生死合險{又稱為養老保險}:合併被保險人死亡與生存為給付條件,可領回全額保險金。
以上僅供參考...^^"說明得不夠好...請海涵!
(原作者於 2004-05-22 21:57:28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04-05-22 22:03:11 重新編輯過)
忘了說...
大眾運輸工具是要搭乘在車子上面發生意外身故才會有二千萬元理賠...
如果是與那些交通工具發生碰撞而身故是只有一般意外險的理賠...
而不是二千萬元的理賠唷...
簡單說...就是文字迷思...到時候理賠時有糾紛就是這原因了!